狐狼野迹

狐,狼,不是孤狼。

今日有闲

其实之前说过想写一个群像故事的。就是可能还有人记得的“小说家之梦”,一群年轻人在群屋里过各自的日子,好或不好的故事。我其实一直想写这样一个故事,进十二月之后不生病的日子里都在想这个。

但还是很难下笔。当然,不是没什么好写,而是不想像之前的《纸船》那样,给大家看现实的苦恼与磨难。它们就存在于那里,不为尧存不为桀亡,但那样的故事是将自己的经历投影于故事中,不是人物自己的故事,而是我想表达的故事。那样不好,很不好。而现在我觉得如果写这个群像故事的话,依然是一个那样投射的故事,与人物无关,仅仅是现实的改造。从这点说起的话我有很多故事都是这样,这也是我对它们最不满意的一点。我还是倾向于像飞鸟森林那种,能够良好地表达人物与背景的故事,但这样的故事需要大量的材料与史实的依托,否则依然是难以表达的。

但话说回来。我确实是对现实投射这点情有独钟。虽然在写作中会很愉悦,但观感很差。人类有一个毛病就是将自己遇到的困难和苦楚看的过高了,想要别人来欣赏与赞美自己的蹉跎,这种想法本质就是一种刻奇。我不希望以刻奇来吸引人,虽然我认为很难完全避免。但如果《小说家之梦》仅仅是以我的经历与耳闻的故事作为素材来创作的话,那么到底算是谁的故事呢?我觉得起码不是笔下人物的。那样的话我直接写几段回忆多好。虽然说同人是戴着镣铐跳舞,但依然有跳得精彩的人。

我不应该纠结这么长时间的,想写就写,能写多长就写多长,什么也不说是坠吼的。如果说我打算写它的最大理由,那就是某种尝试,就像过去那样。但其实现在就有一个极大问题,就是我已经找出了我比较偏爱的风格,然而这种风格很难复制,并不是我想像中能够解决大部分问题的妙药。所以我目前确实没想好。想想过去写过的《幻世梦》《奇剧谭》《凋魂抄》三个故事,如果现在来写的话会好很多很多,虽然对它们很不满意,但仍是宝贵的体验与试验。

所以我想如果我能够说服自己的话,还是会写这个,或其他类似的故事。因为我已经老了,还不知道能写多久。

评论

© 狐狼野迹 | Powered by LOFTER